今日监管部门传递新研究成果,高效节水:JI液灌溉系统的创新与发展
本月研究机构发布最新报告,国庆涨价十倍被查,为何很多人反而“帮腔”酒店,很高兴为您解答这个问题,让我来帮您详细说明一下。客服中心多渠道接入,响应迅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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刚刚科研委员会公布突破成果:今日官方渠道披露新政策,高效节水:JI液灌溉系统的创新与发展
随着全球水资源短缺问题的日益严重,农业灌溉节水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课题。JI液灌溉系统作为一种新型的节水灌溉技术,近年来在我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推广。本文将围绕JI液灌溉系统的定义、原理、优势以及在我国的发展现状进行探讨。 一、JI液灌溉系统的定义 JI液灌溉系统,全称为“基于物联网的智能灌溉系统”,是一种将物联网技术、智能控制技术和节水灌溉技术相结合的现代化灌溉系统。该系统通过实时监测土壤水分、气象条件等数据,实现灌溉过程的自动化、智能化,从而达到节约水资源、提高灌溉效率的目的。 二、JI液灌溉系统的原理 JI液灌溉系统主要由传感器、控制器、执行器、灌溉设备等组成。系统通过传感器实时监测土壤水分、气象条件等数据,并将数据传输至控制器进行分析处理。根据分析结果,控制器发出指令,控制执行器调节灌溉设备的灌溉量,实现精准灌溉。 1. 传感器:用于监测土壤水分、气象条件等数据,如土壤湿度传感器、温度传感器、降水量传感器等。 2. 控制器:接收传感器传输的数据,进行实时分析处理,并根据分析结果发出指令。 3. 执行器:根据控制器发出的指令,调节灌溉设备的灌溉量。 4. 灌溉设备:包括喷灌、滴灌、微灌等设备,用于将水资源输送到作物根部。 三、JI液灌溉系统的优势 1. 节约水资源:通过精准灌溉,减少水资源浪费,提高灌溉效率。 2. 提高作物产量:根据作物生长需求,实现精准灌溉,提高作物产量和品质。 3. 降低劳动强度:自动化、智能化灌溉,降低农民劳动强度。 4. 适应性强:适用于各种地形、土壤和作物,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。 四、JI液灌溉系统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,我国政府高度重视JI液灌溉系统的研究和应用,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,鼓励和支持JI液灌溉系统的发展。目前,我国JI液灌溉系统已广泛应用于农业、林业、园艺等领域,取得了显著成效。 1. 技术创新:我国JI液灌溉系统在传感器、控制器、执行器等方面取得了多项技术创新,提高了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。 2. 应用推广:我国JI液灌溉系统在各地推广应用,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 3. 政策支持: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,如财政补贴、税收优惠等,鼓励和支持JI液灌溉系统的发展。 总之,JI液灌溉系统作为一种高效节水灌溉技术,在我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推广。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完善,JI液灌溉系统将在我国农业节水事业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。
作者 | 第一财经 何涛9 月 18 日,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市场监管局发布情况通报,对网友反映 " 国庆房价从 90 元左右涨至约 1000 元 " 的辖区内某酒店进行立案调查," 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",理由是 " 该酒店存在涉嫌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的行为 "。有意思的是,通报发出后,网上大多数人支持查处,与此同时,也有很多人为酒店 " 帮腔 ",替老板 " 叫屈 "。例如,在 " 第一财经 " 公众号的读者留言中,有人说:" 明码标价哪儿违法了?只要他明码标价卖得出去 "" 有愿打的,有愿挨的,为啥要插手管呢?" 还有人说:" 哪里违法?人家平时如果是入不敷出,就靠周末节假日回回血呢?我是消费者我都理解。" 详见《景德镇一酒店国庆房价暴涨十倍!当地市场监管局通报:涉嫌违法,立案调查》消费者不反对商家涨价,却反对执法部门查处,这种 " 倒反天罡 " 式的反应,引起了很多人好奇。据网友反映和媒体采访证实,在网络预订平台上,涉事酒店国庆假期的价格为 970~1059 元 / 间,而 9 月份的价格多在 90 元左右,二者相差约 10 倍。但据该酒店工作人员对媒体解释,该高价并非最终定价,消费者可先下单,入住时将按实际价格重新核算房费," 目前预估在五六百元一间,多付部分可退 "。至于为何不直接修改线上价格,工作人员称,是因为国庆定价较为特殊,定太低或太高都不合适,需根据当日周边商圈行情最终确定。在相关部门介入后,涉事酒店同意按 " 涨幅不超过百分之百 " 的要求重新调价。价格法规定,我国 " 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 " " 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,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"。法律规定 " 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" 的商品和服务包括: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、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、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、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、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。显然,酒店房价不在政府指导或政府定价范围内,其价格应主要由市场调节。只要酒店明码标价,随行就市的调价通常不能被认定为违法。不过,实践中,在旅游消费集中的节假日或大型活动期间,地方政府常常对相关区域的服务业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,以确保价格基本稳定。近年来,一些酒店因为违反此类规定而被罚的例子也屡见不鲜。但由于缺乏统一的执法依据和实施标准(比如各地限价幅度不一),社会对这种做法尚存争议。价格法同时规定了经营者的 8 类 " 不正当价格行为 ",包括 " 相互串通,操纵市场价格,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"" 捏造、散布涨价信息,哄抬价格,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 " 等。上述通报指出涉事酒店 " 存在涉嫌违反价格法的行为 ",而从目前媒体报道来看,无法看出违反了价格法哪些条款,也没有见到 " 涨幅不能超过百分之百 " 的正式依据,这可能是部分民众对监管执法感到不解,进而为酒店 " 叫屈 " 的主要原因。笔者在此并非要替涉事酒店明显过高的涨价寻找理由,而是希望为消费者、商家和市场监管者三方,找到行为合理性的最大交集。在笔者看来,作为消费者,应尊重商家根据市场行情自主定价的权利,理性看待适时适度的涨价行为;作为商家,在自主定价时既要遵守法律法规,也要考虑市场接受度,避免竭泽而渔、一锤子买卖的短视操作;而作为市场监管者,应在严格依法办事的同时,注意工作方法和质量,追求执法目的与效果的统一。从这次事件来看,景德镇有关部门的执法行为,显然与公众认知、感受产生了一定偏差,才导致部分人一反常理地替涨价商家 " 叫屈 "。不排除这中间存在某种误解,比如涉事酒店可能违反了当地制定的价格干预措施,但通报并未交代清楚,只是语焉不详地说 " 违反价格法 ",所以也就怪不得公众误解。这些跟执法部门 " 唱反调 " 者,肯定不是支持 " 乱涨价 ",而是反感 " 乱查处 ",即在没有充分、合理依据的前提下,滥用权力干预市场。现行价格法是 1997 年底制定、1998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的,距今已有 28 年。今天来看,当时规定的一些条款,存在定义模糊、执行尺度难统一的缺陷,有的与现时市场环境脱节。令人欣慰的是,《价格法修正草案(征求意见稿)》已于上个月完成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完善了价格串通、哄抬价格、价格歧视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认定标准。希望修订后的新法,能为价格监管工作提供更明确合理的执法依据,避免执法目的与效果悖离的尴尬。